2024年10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兆幸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六十次会议,副主任孔德科、吴志琴、夏昊、张正道、董海斌出席会议。部分县人大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根据岱委干〔2024〕39号文件,会议讨论了关于黄海平同志免职的议案;讨论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敏提请的关于姚蔺峻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岱法组〔2024〕23号);根据潘洁提交的辞职报告,讨论了接受潘洁辞去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讨论了补选陈立同志为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将上述人事议案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岱山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讨论通过了预审报告和《关于批准调整2024年岱山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依法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贯彻《条例》相关要求,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会议听取了代表工委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初审意见,对报告和初审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意将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预算工委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初审意见,对报告和初审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意将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听取了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县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初审意见,对报告和初审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意将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社会工委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初审意见,对报告和初审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意将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