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更好开展法官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评议工作,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行政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琴、董海斌,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县人***制与监察司法委委员,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兼职委员,司法责任制评议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培训。
会上,舟山市律师协会会长董杰从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独立行使职权、监督与制约、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系统阐述了司法责任制的概念和要点,同时又对评议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详细有效的讲解,为下一步评议工作给出了很好的指导和参照。
董海斌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中感受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而开展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评议,是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监督的职责所在,是宪法赋予人大机关的权力,充分体现了司法权的人民性和国家性。
董海斌强调,评议工作调查组和阅卷组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根据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评议工作高标准、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