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志刚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上级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力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高水平推进海岛现代化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