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舟委干提〔2023〕38号文件、岱委干提〔2023〕24号文件,会议讨论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卢建波提请的关于傅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岱政干〔2023〕10号);根据岱委干提〔2023〕21号文件,讨论了关于宋永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同意将上述人事议案提交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确定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召开时间为9月19日下午3:00,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1、人事事项;2、其他事项。
三、会议听取了县海洋与渔业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海洋生态修复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和前提,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会议要求,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做好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四、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期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处理落实。
五、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关于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处理落实。
六、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关于全县 2023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处理落实。
七、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关于岱山县 2022 年度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处理落实。
八、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关于全县《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处理落实。
九、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关于全县成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处理落实。
十、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处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