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薛鹏举、鲁科杰提出的辞职请求,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薛鹏举、鲁科杰辞去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鲁科杰的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岱山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