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庄舟波提出的辞职请求,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庄舟波辞去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岱山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