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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时间:2020-06-02 来源:岱山人大 作者:岱山人大

6月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内涵,研究部署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兆幸主持会议,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和各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加强政治建设方面要求:

要认真学习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内涵,掌握工作重点内容。《意见》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领导保证。我们要主动对标对表、抓好提升,打造维护力强、引领力强、担当力强、服务力强、廉洁力强的领导班子。

要围绕人大机关实际,全力推进政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持续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健全人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人大干部使用的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与“重要窗口”相适应相匹配的人大党员干部队伍。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效结合,找准工作创新的着力点和发力点,整合力量、创新突破,使人大工作再提质,机关再现新面貌。

要统筹推进人大工作,努力在决策、监督、作用发挥上落地见效。加强政治建设,落脚点还是在工作上。要根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全力做好各项监督工作,近期特别是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数字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管理、教育人才、“菜篮子”工程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议题调研情况的汇总梳理,以问题为导向,促进相关工作,为打造“重要窗口”美丽海岛风景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方面要求:

要提高认识。《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贯彻党章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把责任进一步压到了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肩上,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条例》的制定,是我们党实现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强化政治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现实需要。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抓好学习。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确理解《问责条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责任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程序以及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力求学深学透,达到熟记于心、熟练运用的目的,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要强化贯彻落实。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要在认真学习把握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人大机关党建和履职工作实际,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特别是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人大党组、机关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真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担当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人大机关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努力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成“两个机关”。

会议还进行了交流发言,常委会副主任王雅珠、常委会代选工委主任黄必胜围绕加强领导干部政治建设作了专题交流发言,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主任朱波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作了专题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