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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间:2016-05-04 来源:岱山人大 作者:岱山人大



2016330,岱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环境品质提升要求,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积极实施产业经济、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项目建设,为扩大岱山知名度,促进招商引资,保障经济发展,改善社会事业,提高民生福祉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政府投资项目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技术性强,客观条件的限制和主观因素的不足,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还存在着项目综合协调不够健全、项目前期工作不够到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够专业、项目后续管理机制缺失等短板。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注重统筹协调,健全项目管理机制。要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建设、验收、奖惩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良好建设环境。一是进一步提升协调服务水平,注重发挥发改等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对项目管理中的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正常性的牵头协调,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强化配合,共同加快项目推进。各业主单位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程序到位、手续便捷、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快项目审批工作进度,积极实行项目审批代办制。二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投资概算。要根据财力情况,科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计划。要始终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频繁变更,使项目规模、项目建设标准、项目投资成本失控现象。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工程验收、决算审计及权证办理等工作,早日发挥项目效益。三是对历史遗留和新形成的未验收、验收不全的一大批政府投资项目,县政府要把它作为一项硬任务,有计划地分期分批消化完成。



二、加强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建设基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高起点规划和储备项目。根据县政府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计划,应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性资金计划、项目建设需要和可能性,视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平衡。二是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避免政府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探索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问题,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三是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建设各环节如征地拆迁、融资、审批等方面的经验,统筹考虑政策、土地、资金等要素和项目所在地积极性,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谋划重大建设项目。四是各业主单位要做全、做实、做精、做快项目前期工作,为既快又好建设项目打下扎实基础。对未履行规定程序,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禁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要补齐规定手续。



三、探索建设模式,降低项目建设成本。针对目前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所限并缺乏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的现状,建议:一是推行代建制,出台规范的代建制政策或制度,把政府投资项目全程或分阶段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包括民营企业代建;二是组建管理机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建设工作班子,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三是参照市里做法,设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查中心,或者与市里协调,由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查中心统一审查我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



四、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形成有效监管。要对决策—建设—竣工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业主单位要加强自我监管,对涉及工程的各方面都要实施监督,并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强化专业监管,包括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预防工程建设职务违法犯罪等。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有效控制“拆零”、“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少数职能部门和监理单位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不断强化投资审计监督,对审计揭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到位。要进一步重视社会监督,做好施工现场项目公示,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要严厉打击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三强三霸”现象,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



五、重视后续管理,提高投资项目效果。业主单位和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项目的竣工决算、综合验收工作,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资产交接。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对项目的扫尾工作、遗留问题,要分清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审计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扩大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将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和额外增资作为审计的重点,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提高。要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通过项目后评估,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请按照《岱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和审议意见等办理情况实行反馈制度的试行办法》(岱人大常[2013]31号)有关规定,将上述审议意见落实和重点问题(详见附件)整改情况于2016731日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为便于你们更加全面地了解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情况,同时将《关于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发言摘要》一并印发你们,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