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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11-14 来源:不详 作者:岱山人大

    2022112, 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岱山县<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建设、部门协作机制落实、《条例》宣传普法及道路设施规划等方面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在《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有待加强监管体制尚需完善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停放、充电等基础设施还需提升电动自行车事故赔偿难题亟待破解等。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快构筑完善的电动自行车监管体系一要健全体制机制。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消除部门障碍,严格履行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要健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问题,真正形成工作合力。二要抓好工作落实。要探索建立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定期会商机制,分析研判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三要强化工作成效。要持续巩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工作成效,对已经整改完成的整治内容,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通过部门巡查、联合抽查、交叉检查、联合整治等形式组织“回头看”,避免“反弹回潮”,巩固整治成果。

   二、营造氛围,强势推进法规落地见效。一要加强法规宣传。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促使相关责任单位、执法人员、销售企业、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法规内容,切实增强遵守法规、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二要加大保险引导。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保险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对投保防范风险的知晓率,推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觉购买保险。要提供优惠便利的购买保险方式,强化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推广电动自行车保险销售制度,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参保率。三要强化严格执法。对照《条例》罚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强有力的检查手段和惩处措施促进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更加规范化,让知法、守法、文明出行成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行为准则和良好习惯。四要建立报废电动自行车综合利用制度。要以报废的电动自行车综合利用为重点,围绕收集、贮存、拆解、利用、处置五条路径,建立综合利用监管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报废下来的电动自行车。

    三、加强规划,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一要加强规划引领。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的建设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在新的建设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非机动车的停车需求,科学配套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和安全可靠的充电装置,并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二要扩展停车布局。在人流、车流密集的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设或者扩大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使电动自行车得到有序停放。三是要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运用智慧城市管理手段,强化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停放和安全充电管理,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出行基本需求,努力提升社会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