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快构筑完善的电动自行车监管体系。一要健全体制机制。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消除部门障碍,严格履行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要健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问题,真正形成工作合力。二要抓好工作落实。要探索建立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定期会商机制,分析研判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三要强化工作成效。要持续巩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工作成效,对已经整改完成的整治内容,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通过部门巡查、联合抽查、交叉检查、联合整治等形式组织“回头看”,避免“反弹回潮”,巩固整治成果。
二、营造氛围,强势推进法规落地见效。一要加强法规宣传。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促使相关责任单位、执法人员、销售企业、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法规内容,切实增强遵守法规、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二要加大保险引导。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保险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对投保防范风险的知晓率,推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觉购买保险。要提供优惠便利的购买保险方式,强化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推广电动自行车保险销售制度,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参保率。三要强化严格执法。对照《条例》罚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强有力的检查手段和惩处措施促进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更加规范化,让知法、守法、文明出行成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行为准则和良好习惯。四要建立报废电动自行车综合利用制度。要以报废的电动自行车综合利用为重点,围绕收集、贮存、拆解、利用、处置五条路径,建立综合利用监管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报废下来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