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整体联动,进一步提升培训效能。为有效破解“就业难”和“招工难”矛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一条重要的渠道。一是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强化整体联动,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围绕我县石油化工、船舶汽配、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从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需要出发,加强前瞻性用工研判,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高质量、市场需要的人才。二是要以大中专毕业新生劳动力、就业重点群体、转岗待业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为重点,出台更加便捷高效的培训政策。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关的实施细则,推进产教深度融合,采取“引校进企”“引企驻校”合作办学、订单式教学,实施定点、定单、定向培训,提高职业教育的市场化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就业促进法》是一部民生之法、利民之法,政府和部门要强化职责。一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网络等手段、通过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及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强就业促进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二要采用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重点围绕青年尤其是大学生创业和重点群体,全方位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让民生之法深入人心,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营造全社会公平就业、平等就业、安居乐业的社会氛围。三要教育引导劳动者消除“等靠要”思想,激发靠就业增收的内生动力,增强赴基层一线、偏远地区的务工信心,提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一是重视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统筹推动我县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二是充实基层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力量。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就业创业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短缺问题。三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维权等就业服务功能。四是政府应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工作岗位,促进低技能劳动者和困难群体的就业。对于具有一定工作技能的失业人员,政府要及时跟进“再就业”方面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