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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07-08 来源:不详 作者:岱山人大

    2022628,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切实落实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实现了“促就业、保稳定”的目标任务。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结构性就业矛盾显现,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社会文化变迁,就业观念多元化产生就业选择问题;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业能力不足;新业态蓬勃发展,催生就业新渠道新形态新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整体联动,进一步提升培训效能。为有效破解“就业难”和“招工难”矛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一条重要的渠道。一是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强化整体联动,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围绕我县石油化工、船舶汽配、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从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需要出发,加强前瞻性用工研判,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高质量、市场需要的人才。二是要以大中专毕业新生劳动力、就业重点群体、转岗待业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为重点,出台更加便捷高效的培训政策。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关的实施细则,推进产教深度融合,采取“引校进企”“引企驻校”合作办学、订单式教学,实施定点、定单、定向培训,提高职业教育的市场化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就业促进法》是一部民生之法、利民之法,政府和部门要强化职责。一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网络等手段、通过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及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强就业促进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二要采用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重点围绕青年尤其是大学生创业和重点群体,全方位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让民生之法深入人心,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营造全社会公平就业、平等就业、安居乐业的社会氛围。三要教育引导劳动者消除“等靠要”思想,激发靠就业增收的内生动力,增强赴基层一线、偏远地区的务工信心,提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一是重视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统筹推动我县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二是充实基层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力量。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就业创业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短缺问题。三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维权等就业服务功能。四是政府应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工作岗位,促进低技能劳动者和困难群体的就业。对于具有一定工作技能的失业人员,政府要及时跟进“再就业”方面的具体措施。

    四、优化就业环境,进一步促进公平就业。加强就业环境整治,依法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一是找准发力点,逐步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搭建校企对接平台,鼓励校企产教融合。加强对岱E智谷众创空间的服务管理,提高孵化发展成效,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强化目标培训,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挖掘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潜力,持续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精准培育更多实用型人才,促进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转变。三是政府应出台激励政策,完善高技能型蓝领人才的认定和评价,和企业共同发力,引进并留住更多高技能型蓝领人才。积极引导企业采取灵活就业方法解决“用工荒”,增加困难人员就业,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弹性工作时间的就业方式解决我县特定人群的就业问题。四是聚力招才引智,优化高端人才就业和发展环境。落实“大桥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通过构建积极的就业环境,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来岱山创业就业。聚焦优势产业,用好用活政府引才和市场化引才两种模式,着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团队,为我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