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一、切实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着力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氛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准确理解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消除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最大限度的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牢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宗教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三是扩大宣传培训范围。对宗教工作干部特别是乡镇、村(社区)基层宗教干部加强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敢于走进宗教、了解宗教、关心宗教,能抓会管;对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负责人以及文化层次较低的信教群众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他们的爱国爱教意识;对广大群众通过《条例》宣传普及,使他们正确认识宗教与邪教、宗教与迷信的区别。进一步巩固渔农村社区文化阵地,开展送政策法律和科技文化进渔农村(社区)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满足群众精神生活需求。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无神论教育,宣传科学精神,从思想源头上防止出现校园传教、学生信教现象。
二、坚决制止打击宗教领域违法行为,着力破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开展在公共场所散发宗教宣传品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乡镇按照网格划分进行全面布点,安排人员加强对日达广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充分整合部门工作力量,利用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全县志愿者队伍流动性强、覆盖面广的优势,对城区进行全天候监管,确保非法行为能在源头上得到控制。同时坚决做到违法不止处罚不停,发现一起顶格处罚一起,对这一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11-12月份立案处罚两起。
二是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非法佛事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场所和人员实施责令整顿直至撤销登记编号、没收违法收入并加以罚款等处置手段,强化警示、震慑,通过以案说法,形成“去世俗化”、“去商业化”的良好氛围,12月份立案处罚两起。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非法佛事整治列入对乡镇和平安村(社区)的考核,对相关村(社区)予以扣分,促使镇、村两级真正压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长效管控机制。
三是严查宗教领域违建,确保新建违章“零增长”。深化源头管理,对全县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拍照存档,明确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筑现状,为后续管理提供处置依据。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国土、城建、民宗等执法部门和乡镇共同做好宗教领域违建整治工作。12月中旬东沙镇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镇顺山庙正进行违建(修建正山门),镇分管领导及时向县民宗部门汇报并对违建部分予以拆除。
三、不断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着力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
一是发挥民宗工作协调小组和维稳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推动工作开展。进一步落实民宗、国保、网信、国安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防范和抵制境外渗透方面的信息互通和举措商讨,遏制可能出现的苗头。
二是强化基层党委政府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明确乡镇和村(社区)职责,确保属地责任压实落地。建立乡镇宗教工作评估制度,组织不定时的抽查(民宗部门每季度所有场所检查全覆盖)和乡镇间互查互促互学,督促相关制度落实。建立宗教工作通报制度,对巡查、抽查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协调小组范围内进行不定期通报,必要时向有关领导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责任。
三是发挥宗教工作三支队伍作用。加强对村级换届后新任村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其宗教工作履职能力。加强对巡查员和全科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纳入全科网格管理,通过巡查员和全科网格员各司其责、共同行动,进一步加强巡查力量、织密巡查网络。着力发挥三人驻点小组作用,在实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四、切实推进宗教工作提质增效,着力营造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在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上下功夫。及早谋划部署,指导县佛教协会和县天主教爱国会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全县宗教界学习《浙江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指导各宗教团体修订完善各类会议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在加强教风建设巡查、建立教职人员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指导监管功能。以提升宗教界人士道德修为和学识造诣为目标,探索建立宗教团体班子和教职人员人才库,有计划地开展骨干人员选送培养和专业培训。
二是在推进宗教(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认真学习省民宗委出台的财务管理、信用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场所财务审计等实施细则,通过量化标准来规范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宗教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挖掘民间信仰场所文化内涵,持续开展“一庙一故事”撰写工作,积极打造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一镇一品”工程,努力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成为传统文化传承展示之所、社会道德教化传播之地。坚决落实省民宗委“五严格、五规范”防控举措,持续做好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宗教领域“零疫情”。
三是在推动宗教中国化往实里走上下功夫。着力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通过将“寻梦中国·正言正行”“红色之旅”“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教育引导工作制度化,不断增强其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着力引导宗教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着力引导宗教界在社会上自觉适应,鼓励宗教界继续开展慈善活动和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促使各宗教更好地融入社会大环境。
岱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