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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县十六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18-10-29 来源:岱山人大 作者:岱山人大

刘志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原盐业局的房地产有机划归乡镇属地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财政局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您们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7年我县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撤消了县盐业局,保留了县盐业公司,为加强对原盐业局资产的管理,县委县政府决定由我局接管,并由专人负责,使资产的管理效率得以妥善的延续。

你们提出的建议,通过资产的划转,有利于美丽乡镇的建设和小集镇的整体规划,想法很好。为支持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局经请示县委县政府,20185月,县长办公会议同意,如乡镇对房屋等资产有需求的,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各乡镇代为管理。目前我们根据各乡镇的需求,已经在办理岱西镇、东沙镇、岱东镇的租赁手续。如你所提到的原岱西盐业站,与岱西镇的租赁已办妥;原盐业局的气象站房屋,在20208月原出租到期后,东沙镇如有需求的,可由东沙镇租赁管理。并陆续根据各乡镇对房产的需求,办理全县其他乡镇的租赁手续。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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