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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10 来源:岱山法院 作者:岱山法院

 

201728在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岱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金旭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全县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五年,也是人民法院事业改革奋进的五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累计受理各类案件13171件,结案12935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57.74%54.56%,结案标的总金额38.22亿元。其中,2016年受理案件3174件,结案3059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17.08%16.27%,创历史新高;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107.19件。在反映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的26项评估指标体系中,有18项排名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其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民事调解与撤诉率等多项主要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平安和法治建设,严格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795件,比前五年上升25.79%。判处罪犯115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4人,适用缓刑、拘役或单处罚金537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抢劫、贩毒、故意伤害等案件209件,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309件。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案件919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121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定期回访缓刑人员,关注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高度重视人权司法保障,为86名经济困难、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指定辩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调解与撤诉率48.8%,被害人实际获得赔偿款390.3万元。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7452件,结案标的额33.94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2.05%808.56%。充分发挥调解和判决的各自作用,调解与撤诉率达64.19%,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判决,引导社会公众强化规则意识。加强涉案民生保障,妥善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582件,有效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051件,倡导夫妻忠诚、家庭和睦;审结物业纠纷303件,促进社区和谐;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类纠纷732件,保护诚实守信;审结劳动争议纠纷147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军案件24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巡回审判583次,就地化解纠纷。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机制,委托、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220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851件。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9件,比前五年上升148.33%;审结非诉行政案件119件,下降39.89%。兼顾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3件,占8.7%;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70件,占47%。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每年均为100%,获省高院充分肯定。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2015年起连续两年联合县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相关问题,并与县政府法制办建立常态会商机制。重视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会同行政机关召开执法座谈会87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00余人次,针对社会管理存在问题和隐患发送司法建议23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县委“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意见,编发法律实务手册,审结相关案件10件,有力保障治水拆违依法推进。全力护航G20杭州峰会,对排查出的24件案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一案一策”予以化解,圆满完成维稳安保任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不断加强“法官进社区”工作,与属地党政、社区(村)建立矛盾排查、协作联动机制,会同县司法局合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培训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近1100人次。深化“诉访分离”工作,畅通“由访转诉”入口,并依法对5件无理访、重复访案件报备终结,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二、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助推经济转型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新区主战场建设,站位全局谋划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全力保障国家战略把保障国家战略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主动跟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先后出台保障“鱼山整体搬迁”依法推进的实施意见和为“新区核心·魅力岱山”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围绕项目中心制,严惩阻挠破坏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着力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积极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建立涉“三重”项目案件院领导督办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力争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专设鱼山巡回审判点,选派干警常驻鱼山协助化解纠纷,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强化法律支撑。依法妥善审结涉鱼山集体资产分配、社员资格确认、离婚和继承等案件108件,审结土地行政强制案件25件,确保项目如期推进。

有效维护经济秩序。加大对有发展前景的涉困企业的帮扶力度,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等柔性手段解决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483件,涉案标的额19.68亿元,有效阻断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扩散。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948件,涉案标的额4.88亿元;加强虚假诉讼的甄别、制裁工作,防止非法利益合法化。正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审结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6件,判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亿余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件,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坚持运用市场机制、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理企业破产案件5件,涉案标的额34.23亿元,审结1件。将“僵尸企业”市场化处置纳入2016年度府院联席会议议程专题研究,建立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形成政府协调支持、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工作格局。重视通过司法重整使涉困企业焕发新生,推动万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成功实现重整。相关经验做法获省委办公厅肯定推介。

三、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民生权益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群众关切,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优化便民利民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努力打通解决“立案难”的最后一公里,有关工作得到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衢山法庭与院机关诉讼服务一体化建设,让海岛群众跨域也能享受同质服务商请宁波海事法院在衢山设巡回审判点,并根据渔业生产作业特点,强化船头调解、候潮开庭等工作,力争海上纠纷一线解决,极大便利了海岛群众诉讼。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65.78万元,为刑事被害人、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0万元。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打造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全面主动公开办案流程和裁判依据,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坚持所有涉诉资产上网公开拍卖,共实施网拍250次,成交金额5043.4万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10.89万元。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35次,1791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深入开展送法进军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相关报道获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奖。

推行“互联网+”审判。坚持科技强院,以信息化为支撑打造高效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建成审判数字法庭,开庭、调解、信访接待全程录音录像,使公正可定格、可再现。推广应用“浙江智慧法院”APP,门户网站开通预约立案、材料收转等功能,让群众体验到“指尖上的便利”。运行网上案款管理系统,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随机缴退诉讼费和领取执行款。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利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自动将庭审发言转化为文字记录,通过“机器换人”有效提升庭审效率。完成建院以来7.66万卷案卷的电子扫描加工,实现档案管理利用的数字化。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司法改革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司法改革工作部署,聚焦问题短板,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司法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向县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在县委支持下成立全县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重视司法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警凝心聚智,争做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稳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比例,严格法官入额标准,顺利完成首批19名入额法官遴选工作。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转变院庭长监督管理方式,有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施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232件,普通程序陪审率达100%,领先全省。

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高度重视庭审的实质化,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完善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出庭作证申请一律予以准许,相关人员共出庭作证9人次;制定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细则,有效规范证人出庭作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平均审理期限3.6天。

推进解决执行难机制改革。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执结案件4467件,执行到位金额4.28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99.42%354.4%。依托与银行、房管、公安等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到存款12824笔、房产121处、车辆45辆。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共曝光失信黑名单497例,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投融资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发出全市首份限制高消费令,抓获逃避执行人员161人,司法拘留67人次,限制出境15人次,对1名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给予刑事制裁。开展涉金融案件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休渔期集中执行等行动,大力营造执行声势。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出台实施细则,积极争取支持,力争在全县形成破解执行难的联动工作新格局。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引导社会正确理解“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区别。

五、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得到大力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给精神“补钙”,为思想“提神”。创新和丰富思想政治工作载体,通过领导宣讲、知识竞赛和微党课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参与市委“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等行动,强化服务新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补短板。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干警的职业归属感和凝聚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纪律底线,驰而不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责任状,坚持每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周)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并通过风险节点信息化管理、“家庭助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筑牢反腐倡廉立体防线。关注重点岗位,集中开展执行和法警队伍廉政建设专项整顿活动。建立案件廉政回访监督机制,共对360件重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有效促进廉洁司法。落实中央防止司法干预的“两个规定”,实施过问案件全程留痕、记录通报等制度,构筑干预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共招录预备法官10名,现全体干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92%,其中研究生学历占比18%。实施青年干警素质提升工程,出台专门工作意见,通过基层挂职、部门轮岗、学习培训、法官论坛、“传帮带”等多途径增强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着力抓好审判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活动,不断强化法官办案精品意识。加强调研工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53篇,在全国性征文比赛中获奖6人次,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坚持接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保障。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专项督查、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做好首次法官履职评议各阶段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2件。强化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意识,积极配合政协调研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90余人次,寄送工作通讯6000余份。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审结抗诉案件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聘任执法监督员,不断完善涉诉民意的收集、分析、反馈机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累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60次,其中获省级以上荣誉36次。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近年来法官队伍逐步向高学历、年轻化发展,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相对不足;少数法官大局意识不强,机械执法,办案社会效果欠佳;社会各界对执行难问题意见还比较多,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需进一步规范,“执行不能”和“执行难”应予正确区分的理念需进一步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争当新区排头兵、建设港口花园城”奋斗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和新区发展的主动性,全面从严抓队伍,积极稳妥推改革,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全力保障经济发展。聚焦国家战略的实施,主动研判司法需求特别是自贸港区建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推动构建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司法预警机制,妥善化解涉“三重”项目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妨害项目推进的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依法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转型升级。规范民间融资借贷活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制裁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动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合力打好治水拆违攻坚战。

第二,以公正司法为主线,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充分发挥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功能,及时高效化解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矛盾纠纷,进一步织密民生保障网。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促进依法行政。紧紧依靠党政支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建设,穷尽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如期完成。

第三,以“三大机制为抓手,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大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充分保障群众权益。继续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本岛、离岛诉讼服务一体化工作,将立案服务延伸到乡镇、社区,进一步便利群众诉讼。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纠纷化解力度,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帮助提升基层自主化解纠纷能力。加强社区法官排查化解矛盾工作,让司法走近群众,让群众亲近司法。

第四,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深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探索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提高办案效能。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第五,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队伍忠诚、担当。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培养专家型法官。积极参与“勇立潮头、全面跨越”大讨论活动,营造“比学赶超”好风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建设法治、守护平安,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新区排头兵,建设港口花园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